旧机动车拍卖成交确认书 【字体:
作者:新纪元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11-11-23    

拍卖成交确认书(文本)

           人:四川乐山新纪元拍卖有限公司

           人:

买受人于20111126日上午10乐山市中区时代广场世贸中心14F参加由拍卖人举行的拍卖会上,竞买成交并确认如下:

一、拍卖标的及成交价

 

拍卖标的依照现状拍卖;拍卖人采用任何形式对拍卖标的所作的描述、评价和介绍均属参考性意见,不代表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。

成交价   万元。

二、成交价款支付时间

买受人应在20111128日下午4时前拍卖人支付成交价款  万元

三、买受人按约定付清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,买受人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拍卖成交价款。

四、拍卖人和买受人应共同遵守本次拍卖会《竞买须知》中所有约定,违者,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五、本确认书是一种合同,双方签字、盖章后生效;一式贰份,双方各执一份。

 

 

拍卖人: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买受人:

文章录入:admin    责任编辑:admin 
  • 上一篇文章:

  • 下一篇文章: 没有了
  • 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    本站网络实名:乐山拍卖 版权所有 © 四川乐山新纪元拍卖有限公司
    公司地址:乐山市中心城区凤凰路中段211号时代广场世贸中心1406室 邮编:614000
    联系电话:0833—2428943 传真:0833—2428942 邮箱:xjypm@126.com 网站备案号
    蜀ICP备05016256号